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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实验教学管理条例
2024年11月25日 10:30 人工智能学院 (浏览:次)

一、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的重要形式,其目的是验证理论、加深理解,培养学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态度,培养学生动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验教师要按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组织实验教学,不得随意增减实验项目和内容。

三、各门课程的实验实行专人负责制,担任实验课教学任务的教师要按课程进度做好实验计划。

四、实验课教师要提前做好准备,试作实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实验课按时开出。讲解实验内容要简明扼要,点到为止,把大部分时间留给学生独立完成实验;实验中认真辅导,不得脱岗,实验完成后要检查学生实验结果,不合格者要令其重做,并按要求填写好实验项目表。

五、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科学评定实验成绩(学生实验成绩由平时实验动手能力和表现+实验报告+实验测试构成,学生无实验成绩或成绩不及格不能参加本课程的考试)并及时上报学生实验成绩。

六、实验教师在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和仪器操作规程,实验中出现问题教师要及时处理。

七、实验室要组织任课教师定期进行教学方法的研究,不断更新知识,充实实验内容,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八、实验室欢迎师生进行科研实验,实验室人员要努力为师生服务,保证实验设备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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