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要求
(一)符合调入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报考条件,即考生须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区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需符合该计划我校划定的分数线)。
(三)除交叉学科(专业代码前2位为“14”)外,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1.调剂到我院应考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01)
2.调剂到我院应考英语一(科目代码201)
3.调剂到我院应考数学一(科目代码301)
4.调剂到我院应考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科目代码408)
(五)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专项计划。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复试要求,且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七)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学术学位的专业。
二、调剂程序
我校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否则调剂无效。
(一)公布调剂信息
1.在调剂系统开放前,我校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调剂公告,并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考生提前了解学校招生政策,查询相关调剂信息。
(二)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每次开放调剂持续时间为14个小时,调剂系统开通、接收考生填报调剂申请时间是4月8日00:00-14:00,意向考生应事先查看调剂相关公告,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须登陆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选拔调剂考生
调剂志愿填报通道关闭后,我学院学科调剂考生选拔小组按照本学院公布的调剂选拔规则,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学术要求、综合素质等因素择优遴选,并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四)学院复核调剂名单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考生选拔小组建议的调剂复试名单进行认真复核,并报学校批准。
(五)学校审核调剂名单
研究生院审核学院报送的调剂复试名单。
(六)发送复试通知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的调剂复试名单,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保持填报调剂志愿时所留的手机号码畅通。
(七)回复复试通知
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4-12小时,具体由各招生单位确定)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并按照复试通知要求与招生学院取得联系。
调剂系统开放期间每日22:00-次日8:00,不得发送复试通知及拟录取通知。发送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后,给考生预留的确认时间间隔不得少于4个小时。招生学院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八)公示复试名单
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代码及成绩和总分等信息)。
(九)确认待录取
经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4-12小时,具体由各招生单位确定)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招生学院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注意事项:
1.考生在申请调剂前,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我校及各招生学院调剂工作办法的要求,仔细核对,自审合格后再填报调剂志愿,避免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时间。
2.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3.因我校部分专业缺额较少,请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在调剂系统开通后第一时间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错过。
4.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任何报考及调剂申请。
5.对于没有按时确认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或已确认复试通知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如果招生学院在考生确认时间内,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时间间隔1小时以上)提醒未能联系上考生或超过确认时间考生未确认的,可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待录取资格(招生学院要做好电话联系记录)。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于确为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关于放弃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的声明》报招生学院及研究生院备案后,我校将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三、调剂考生进入复试资格要求
1. 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2. 符合学校调剂要求以及我校各学科专业对外公布的调剂要求。
3. 我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招生指标原计划50人(实际招生指标以上级下达为准),一志愿复试拟录取考生6人。我院调剂考生复试比例为1:3,因学科发展需要计划大量调剂复试考生。
4. 复试名单确定。按照初试内容相同的调剂遴选原则,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科专业(方向)、初试内容完全相同(考试科目全部为全国统考或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且考试科目代码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复试名单由学院根据公布的原则确定,名单公布在人工智能学院网站,由学院通知考生复试。
四、调剂复试资格审查
(一)考生提交材料
复试报到时,学校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考生须配合进行;同时,考生须向招生学院提交满足考生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用于复试资格审核: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如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未通过校验者,须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暂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的本科考生(须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①须提供证明自考生考生身份的材料1份:如自考准考证、成绩单等。
②提供就读学校开具可如期毕业的证明或考生填写可如期毕业的承诺书签字并按手印1份。
4.《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政审表》1份(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应由档案托管单位提供)。
5.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1份(原件须校级教务部门盖章,复印件须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综合能力学业证明材料(一贯学业表现信息简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以及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
7.《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1份(考生打印诚信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手写签名)。
8.《拟录取承诺书》原件1份(亲笔手写签名)。
9.复试费缴费成功的截图1份。
特殊材料:
1.“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考生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教育部相关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学术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1份。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要求接受资格审查。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相关信息呈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
考生在各专业规定的复试时间,持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180元/人(桂价费函〔2011〕572号文),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缴费(请慎重选择,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
缴费方式:使用微信扫描学校财务处生成的二维码。
(三)学院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应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至少提前1天)。除审查上述内容外,还需审查报考条件涉及毕业年限、本科毕业专业、学术要求等。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各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
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格审查复试资格,严把复试入口关。对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及时退回,考生应及时补充提交,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生单位在复试过程中须再次审核考生有关证件材料、核实身份;学科复试小组工作人员要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或作弊行为。
五、复试方式及安排
(一)2025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报到
4月11日调剂考生来校报到,考生人脸识别、认证识别通过后,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间:4月11日8:00-22:00,地点:相思湖校区博达楼一楼大厅。
(三)笔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4月12日上午8:30-10:30,地点:相思湖校区知行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与综合面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时间:4月12日中午12:30-,地点:相思湖校区博达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业务考核、身心健康状况等。我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属于学术学位,学术学位重点考察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要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注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并作为录取的一个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招生学院党组织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必要时派专人去所在单位了解情况。要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的考核,把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对在职人员要注意考察其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要注意其在校时的综合一贯表现。
(二)业务考核
1.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和能力)
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学院命题并组织考试,不得补考。考试科目以《广西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我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笔试科目是《C程序设计》,闭卷,考核时长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
综合面试是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由学院组织考核。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主要是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1)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测试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考察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以及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
(4)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考试等考试的情况等。
(5)发表论文、授权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成果。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7)治学态度、培养潜力、创新精神。
3.外语听说能力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同时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实际运用英语知识的能力,以口语对话或笔试等形式考察学生英语听说能力。各招生单位应安排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较强的教师参加测试工作,也可请外语学院教师予以协助。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流程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考生先做1-2分钟的英语自我介绍。考官用英语提问,考生回答问题。考官根据考生的表现打分,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
主考官宣布综合面试开始后
(1)个人自述:自述个人经历(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学习工作经历、实绩、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目标等),时间不超过3分钟。
(2)回答试题:考生自述完毕后,考生随机抽取考题3道并读题,考生答题。(考生抽过的题目不再放回抽题箱)
(3)临时提问:考生答完规定试题后尚有时间,主考官可请考官临时提问。
(4)考官打分:提问完后,每位考官根据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独立评分,满分100分。
(5)考生退场:主考官宣布考生退场。
(6)计分审核:复试秘书从考官手中收回《面试评分表》。将考官评出的面试得分相加平均,平均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处理。。
(三)心理健康测试
心理健康测试由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各学院联合组织,采取网络测试方式,测试时长约为20分钟,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供复试参考使用。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平台完成测试,否则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调剂考生心理健康测试时间是4月8日17:00-4月10日17:00。
(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由校医院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
六、调剂成绩计算
(一)初试成绩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学科特点,采用初试总分或初试统考科目合计得分计算初试成绩标准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试科目全部为统考,须采用初试总分计算初试成绩标准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初试满分500分)
初试成绩标准分=(初试总分+加分值)/5
加分值:指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符合国家相关加分政策获得的加分值,下同。
(二)复试成绩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3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综合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50%
说明:
1.复试时,综合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均为算术平均分。
2.各招生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应及时公布考生复试各项成绩。
(三)总成绩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50%+复试成绩×50%。
七、录取
第一条 录取规则
(一)按照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录取。
1.“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总成绩分别在各自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专项计划每个专业进入拟录取汉族考生最多1人,当全校进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拟录取汉族考生人数超过汉族考生招生计划时,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确定拟录取名单。
2.除上述专项计划外的其他考生(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3.如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规则执行:
(1)复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复试成绩相同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录取时,应参考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获奖情况、体育、艺术特长以及工作业绩等情况。
1.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2.近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公开学术刊物正刊上发表过报考专业领域相关学术论文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3.近5年以来获得过专业比赛获奖、奖学金获奖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三)所有考生只能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录取。
(四)各学院各学科拟录取人数应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数内,不得超指标。各类专项计划均包含在本单位的招生总规模以内,专项计划专项使用,不得挪用。
第二条 候补与补录
考虑到会有部分生源流失,每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时,各学科可按照招生规模100%的数量确定候补拟录取考生。当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该学科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第三条 录取类别
(一)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1.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订者不予录取。各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配合研究生院签订相关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2.定向就业在职生,其人事档案一律不转入广西民族大学,不享受我校奖助学金待遇。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1)在读期间,不得变更和解除定向就业协议。
(2)毕业时,在职考生须回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工作,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回签订协议的少数民族地区地区,应届本科毕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就业。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毕业资格、撤销授予的学位。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学校制作后,转寄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发放,考生的学籍档案等转寄定向就业单位。
第四条 不录取的情形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二)复试任何一项(包括专业素质、实践环节、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理论、加试科目、复试成绩)成绩未达到60分的。
(三)体检不合格的。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五)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
(六)未经公示的。
第五条 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一)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新生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六条 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
(一)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
(二)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考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都不可申请恢复,复试小组可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第七条 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审批同意后,保留资格1年。保留期满后,需填写《保留资格返回申请表》申请返回。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招生计划。
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向相关招生学院提出申请并报研招办审核。
第八条 入学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享受初试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录取、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调剂工作具体要求
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调剂考生。
各招生学院对照调剂要求,对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
我校及各招生学院将通过研招网信息平台、研究生院网页、各招生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
考生接到调剂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后,应在4-12小时(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内在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如果招生学院在考生确认时间内,通过电话两次(含两次,时间间隔1小时以上)提醒未能联系上考生或超过确认时间考生未确认的,可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待录取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学校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合法权益。学校受理申诉、举报部门联系方式:
研招办电话:0771-3262606,电子信箱:yzb@gxmzu.edu.cn
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260100
学院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咨询电话:0771-3262912,电子信箱:409835772@qq.com;学院纪委电话:0771-3262629,电子信箱: 291560542@qq.com。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九、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广西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及《广西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本细则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